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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叫时听雨陆卫国的小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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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9章 闪亮登场(第1页)

时间在时听雨上课编书的忙碌中度过,眨眼已到周日。

这天时听雨换上了方便行动的运动服。

运动服是梅花牌的,一套快赶上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,六十年代的时候,这个品牌的运动服就随着华国体育代表团征战。

之前这个牌子的运动服还是运动员的专属,如今也渐渐放开了。

梅花牌运动服的经典颜色是士林蓝和华国红两种。

时听雨正好两个颜色都有。当初买的时候也是为了练武方便。

她今天穿的是蓝色那套。

上身短袖,肩线直到短袖位置是两条白杠,衣服正面是华国两个大字,裤子也是蓝色长裤,双杠白色裤缝。

鞋子是一双朴素的小白鞋。

一身在现在看来土掉渣的服装,硬生生被时听雨穿出了高级感。

不过这一身在现在来说,确实是高级的了。

为了运动方便,时听雨还把头发用头绳绑成了高马尾,露出圆润的额头和白皙的脖颈。

时听雨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,陆卫国都看呆了。

他是第一次见他媳妇这个发型。

如今流行的头发就是大辫子,或者短发运动头。

头发稍微的扎高点都会被说成不庄重。

除了一些运动员,大街上基本看不到这样的发型。

平日里时听雨工作时的头发大都是低马尾,或者直接挽个低低的发髻。

不过她平时挽的低发髻并不像现在光溜水滑的那种,她挽的发髻有点慵懒的毛流感。

因为是低髻,平日里还真没人看出来,只觉得她人长得漂亮,连梳不顺溜的发髻都比别人梳得光滑的好看。

在家的时候就简单多了,为了自己的发际线考虑,不做饭的时候,时听雨是经常披散着头发的,做饭的时候她就把头发扎成丸子头或者用竹棍随手插个发髻,简单省事又方便。

正因为如此,陆卫国才会如此失态。

时听雨想,人家都说婚姻中要保持新鲜感,看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,看她男人这一脸被惊呆的表情就知道了。

“卫国,走吧。”

陆卫国嗯了一声,一手推着小竹车,一手牵着她往外走。

刚走出家属院,时听雨就松开了陆卫国的手。

在外面还是要注意影响的。

陆卫国看着在时听雨身后荡来荡去的马尾,忍不住伸手拂了一下。